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有关女职工生育假期延长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会商研究,对相关问题给出了权威答案。
小李是一位刚刚生了孩子的年轻妈妈,正在家里休产假,前几天听说江苏的产假延长了,于是给人社部门打来电话,想知道像她这样新规定出来之前生孩子的,能不能享受“延长假”?“可以,只要她在《实施方案》发布时还在产假中就行。”专家介绍,有关产假、育儿假等问题的咨询最近比较频繁。在无锡,如今女职工生育产假可以享受多少天?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自2022年2月10日《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尚在原规定产假期内(128天)的女职工,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158天;女职工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此外,按照《实施方案》,男职工在女方产假期间(158天),可以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
《实施方案》还首次为夫妻双方设置了育儿假。自2022年2月10日《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其每年的育儿假不按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这给我们帮了大忙!”外地来锡工作的博士生程海林在锡山经济开发区一家科技企业工作,妻子是银行员工,两人工作都很忙。小宝宝才1岁多,只好请保姆照看。育儿假实施后,夫妻俩算了算,一年总共可以拿出4个星期陪伴孩子,从孩子成长角度而言大有好处。
另外,自2022年2月10日《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间,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