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芜湖职工生育保险施行新政,待遇标准、可及性全面提升,经办服务优化,举措保障公平。针对新政里市民最关心的几个问题,记者于9月13日咨询了芜湖医疗保障局。
一、生育医疗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补助600元;妊娠4-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补助800元;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补助3000元、剖宫引产补助4500元;自然分娩补助3000元,剖宫产补助4500元。
二、女职工连续缴费多久,可享受生育津贴?
答:新政规定,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是怎么样的?
答: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有所调整,参保女职工申报次月,一次性先行发放产假以来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后期未发完的津贴再按月发放。
四、非婚生育、超三孩生育是否可享受生育保险?
答:正常参保、且符合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女职工非婚生育、超三孩生育的,同样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和生育津贴。
五、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领取?
答:按参保女职工所属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上年度没有缴费的,按当年已缴月份计算月平均缴费基数。
六、生育津贴的天数如何计算?
答:一、4个月内流产享受15天产假津贴;二、4-7个月流产(含4个月)可享受42天产假津贴;三、7个月以上引产(含7个月)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四、顺产可享受158天产假津贴,剖腹产增加15天,每增加一孩子增加15天。
七、女职工在实施计生手术或分娩期间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费用,可按照职工基本医保结算。
八、哪些情况,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答:治疗各种不孕(育)的费用;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的费用;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相关费用;保胎及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期间的费用。
九、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首先需要办什么手续?
答: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分娩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健康服务一卡通。登记既可以通过皖事通App、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平台办理,也可以到单位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十、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用人单位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相应的补助待遇,与参保女职工同标准,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差额补助。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保男职工本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和女职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