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行使的必备条件有哪些?企业能否留置欠债企业财产呢?

来源:法制法律网时间:2023-05-12 13:28:26

一.企业能否留置欠债企业财产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后,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能留置.

一.留置欠债企业财产的条件

长期以来,我国民法通则、担保法规定的留置权行使的必备条件有:

1、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2、须债权人占有属于债务人之动产;

3、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4、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我国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后,对留置权的行使条件作了一定的变动。行使留置权的债权不再受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限制,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或者侵权之债同样可以行使。企业之间留置亦不再受同一法律关系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标签: 留置权行使的必备条件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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