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我省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取消社会抚养费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各市(地)根据本地人口变化趋势,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细化促进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加快推进多种托育方式服务体系建设
位数
成本
生育
落实独生子女陪护假等制度
帮扶